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程序、文件夹、标题文件的新建
操作路径:[F1 程序]-[F1 新建]
新建程序、文件夹、标题文件。
如果按压[F1 新建],则显示以下[新建]视窗。

要使用以下的程序模板,需要输入许可密匙。没有许可密匙时,不显示。
- Ver.2.13.*
或更高版本
拿取&放置(EVP2)
EVP2本身可在Ver.2.11.*或更高版本中使用。有关使用条件的详细说明,请参照“图像处理应用程序”中的EVP2说明。
| 可使用的键 | |
|---|---|
| 新建文件夹 |
可创建新建文件夹。 如果按压[新建文件夹]键,则显示设定新建文件夹名称的视窗。 如果按压[编辑]键(或按压名称显示栏),则显示字符串输入视窗,输入文件夹名称并按压[OK]键后,创建新建文件夹。 |
| 新建程序 |
可创建新建程序。 如果按压[新建程序]键,则显示创建程序的选择、名称的设定视窗。 从一览中选择要使用的程序模板,按[编辑]键(或按压名称显示栏),则显示输入字符串视窗。输入程序名称并按[OK]键后,新建程序。 在“空程序”以外预先准备的程序,只需设定、注册程序模板内设定的位置变量、码垛堆积个数等必要的变量,就可简单地创建程序。 |
| 新建头文件 |
可创建新建的头文件。 如果按压[新建头文件],则显示设定新建标题文件名称的视窗。 如果按压[编辑]键(或按压名称显示栏),则显示字符串输入视窗,输入文件夹名称并按压[OK]键后,创建新建头文件。 |
| 编辑 | 创建新建文件夹、程序、头文件时,设定各自的名称。 |
| Cancel | 中途中断新建视窗中的作业。 |
| OK | 确认新建视窗中的设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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