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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D : 16788

区域功能有效/无效的设定

通过区域功能可定义的干扰检查区域数为32个,以AREA0~AREA31定义。

设定其中的某个区域有效。

选择要进行实际检查的区域。

通过区域设定可设定监视周期为2ms、4ms、8ms、16ms、32ms。

操作方法请参照智能TP操作指南的“区域坐标的显示和设定”。

可设定为有效的区域数

默认通过监视周期限制可设定为有效的区域数无限制。

想要限制区域数时,需要将参数 [VRC设定]的[36:区域检查模式]设定为[0:分割]。
操作方法请参照智能TP操作指南的[VRC设定]。

将区域检查模式设定为“分割”时,设定为区域检查的模式后,可设定为有效的区域数因监视周期有所不同。将可设定为有效区域之外的区域设定为有效时,会发生错误[0x832012FAL:超过可设定的区域数。]的错误。

监视周期 有效区域数
2ms 2个
4ms 4个
8ms 8个
16ms 16个
32ms 32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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